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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特殊的年代里,知青应该以怎样的身份回忆自己在那片荒凉土地上的付出以及曾在那片贫瘠土地上留下的印记?不管岁月有多么荒诞,但某一些主题却是永恒的。比如爱情。 严歌苓的《倒淌河》描述的是一段放逐到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的城里人与当地藏民阿尕的爱情。这段发生了的爱情却一度让小说的主人公何夏难以定论,到底是情欲还是爱情。似乎爱情要比情欲更高一个档次。他难以界定是因为阿尕是一个普通的藏族女孩,她所拥有的青春是与文明社会认同的美丽背道而驰的。 但这个女孩却因为何夏的“文明”,那点与所有藏族男人不同的柔弱和白皙,让她对这个男人痴迷起来。十八岁的阿尕用了小小的让人一眼识别的花招接近何夏。何夏在供销社工作,她便每天赤脚走老远的路来看何夏,等到何夏烦了,撵她走的时候,她从兜里掏出一枚硬币买一根红头绳,这样她就能作为一个顾客获得了留在那里的合法权。 阿尕和何夏发生的注定是一场残酷的爱情,何夏在和阿尕的亲近中总不免带着一种难以抵东篱把酒黄昏后制的轻蔑和厌恶。严歌苓善于从人与人,种族与种族之间的差异挖掘出深度,善于以微妙的心理的深度挖掘来拷问鞭策灵魂,来追寻人生或是人性的真实。严歌苓说小说家就是个谎言家。以骗人为职业的作家编造着种种故事,但正是在这些编造的人生里,我们看到了某种真莫道不消魂相,某种被遮蔽的东西浮出水面。 何夏拥有着文明,教化和修养,他以知识者的身份出现在小说中,他的职责是来改变这片荒凉土地上的愚昧和野蛮。阿尕正是这野蛮愚昧的一份子,她是完全属于天籁的、自然的,从不会掩饰,甚至不会表达,对她而言,爱是非常简单的,几乎是一种本能驱使。所以她难以理解何夏的未婚妻为什么在看到何夏的处境后,再不愿回去见何夏一面而匆匆走掉。在世俗的爱情层面附加了诸多客观条件,这是阿尕难以理解的。 但阿尕也心知肚明,何夏是不属于这片土地的,他迟早会离开,她却无药可救地爱上了他,并接受着他的文明教化,接受着他因文明而滋生的优越感,也接受着他因掩不住嫌恶而对她的折磨。 “她知道他们永远合不到一起。他把她拉近,再把她推开。一次又一次这样干。他们之间隔着什么,她一眼望不穿。但她晓得,她的爱情是跪着的。” 但她仍然认可了这份跪着的爱。在何夏雄心勃勃造水电站,由于图纸设计的粗糙而白白葬送了尼巴它的生命,遭来藏民们的毒打时,阿尕挺身相救,差点儿陪掉了自己的命。阿尕照顾了何夏两年的时间,才恢复了何夏的健康,甚至比他受伤前更强壮。在最后一次冲突中,何夏打断了阿尕的腿。阿尕终于永远地离开了何夏,拖着她那条伤残的腿和腹中的胎儿。阿尕离开何夏的真正缘由并不是他们残酷,动真格的殴斗,而是何夏修电站的热情——改造这片土地的热情。 这热诚成为阿尕和何夏之间的真正障碍,阿尕的离开似乎说明,何夏的改造事实上是失败的,尽管他后来成为一个交好运的人,尽管他可能真的为这片土地带来了光明,但那属于天籁和自然的东西是不能改造的。阿尕带着她的那片土地的属性离开了他。 文明和蛮荒,相互吸引却永远不能走近。但何夏的生命中已经融入了阿尕的身影,永远都不能被磨灭,在阿尕离开何夏的日日夜夜,阿尕才真正开始盘踞在何夏的身体里。 和很多的知青小说不同,或者说和众多的大陆作家所描述的文瑞脑消金兽革记忆不一样。严歌苓把故事用诗性的语言描述出来,并将故事推向了象征的层面,文化的冲突始终成为严氏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和她的许多“移民小说”类似。作者有在藏生活的经历,感染了北方荒漠的气息,所以此篇在语言上显出一种大气,苍凉的风味,多用短句,干净、明快,爽朗。视角上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使用。第三人称拉开了时间的距离,便于冷静叙事;第一人称方便男主人公抒情。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现代叙事方法,是从杜拉斯的小说《情人》开始的。故事在回忆中进行,或从容不迫,或嘈嘈切切,张驰有度的笔法让读者领悟到叙事的丰富内涵。